关于2023年度大中专毕业生职称考核确认(自然转)评审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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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单位:
为做好2023年度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大中专毕业生职称考核确认工作,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博士毕业,从事本专业(或相近专业)工作满三个月可确认为中级。
硕士毕业:从事本专业(或相近专业)工作满三个月先确认为“助师”级。确认为“助师”级.
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学位毕业: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三个月可考核确认为“助师”级。
本科毕业: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见习期满一年经考核可确认为“助师”级。
大专毕业: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见习期满一年先考核确认为“员”级,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二年,可考核确认为“助师”级。
中专毕业: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见习期满一年经考核可确认为“员”级。
二、报送材料:详见《确认中、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提交材料清单》(附件1)
三、其它事项:
1、所有评审资料请按《确认中、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提交材料清单》报送材料及清单顺序统一装入完好的硬纸质文件袋,并在文件袋粘贴《封面》(表1),注明申报人姓名、单位、申报专业、联系电话等,由单位统一申报的还需注明单位联系人、联系电话;并按《职称评审胶装封面及目录》(表2)中要求需胶封的材料进行胶封成册,以便归档。
2、根据《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(闽人社发〔2021〕1号)文件第三十七条“初级、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”,相关专业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》(mohrss.gov.cn)。
3、根据有关规定,对于弄虚作假,谎报成果、业绩,伪造学历、资历,代写、抄袭论文等,一经查出,除通报批评外,取消评审资格,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,情节严重者,将追究本人及有关单位责任。在我办申报职称的人员同年度不得同时在其他评审点申报,一经查出,取消参评资格。
4、上述有关附件、表格均可由本文附件直接下载打印,格式不得随意更改。
5、凡涉及评审工作的后续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“福州个私经济”网站 (http://www.fzjjw.com)(首页右边),“资料下载”不再另行通知。
四、报送时间、地点及联系方式
1.网络申报
网络申报时间:文件印发之日起至6月20日(按附件2材料清单顺序扫描成一份文件,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fzsqxh@126.com
2.现场提交材料
现场提交材料时间:2024年6月24日至7月5日,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,逾期恕不受理;在评审材料报送日期截止后,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。
(二)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:
咨询方式 :电话:0591-87113615
微信号:Dandoo79(添加请备注:职称)
联系人:陈丹
邮箱:fzsqxh@126.com
资料下载:www.fzjjw.com(首页下方—信息资料下载—2024年评审23年度职称资料下载)
地址:因搬迁,新址未定,请报送资料时来电咨询
2024年4月8日